时间:2024-03-07 | 栏目:职业标准 | 点击:次
人社厅〔2024〕21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,现予颁布施行。 附件: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2月29日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目录
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名称14-14-01-02医疗护理员 注:该职业标准内容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。